你有沒有想過,相信設計師的專業,也是一種社會責任 ?


/// 台灣社會整體設計美學進步快速or緩慢 ± 10年的關鍵 ///


從前從前,有一位 A 先生,相當努力勤奮,如同大多台灣人擁有的堅忍刻苦的韌性,白手起家,經過了 20 年的奮鬥,終於也小有成就,成為了一個擁有一家公司、一個工廠的中小企業的老闆,他愛吃牛排,但這一輩子從小到大只吃過夜市的牛排,一客120吃得很飽,有一天商會的另一位老闆知道他愛吃牛排,就介紹他到一家高級的法式料理餐廳用餐,他也高興得來嚐鮮,結果菜都送上來之後,這位A先生氣的把主廚叫出來大罵:

「你這套餐點竟然沒有奶油小餐包和玉米濃湯,算什麼牛排 !!」
這個故事聽似可笑,但是卻是實質發生在你我生活的周遭,而且每天都在上演,人在面對自己不懂的事物時,常常會產生不知道從哪裡來的自信與(假)專業態度,像是看著電視轉播的球賽大罵:「你不會這樣那樣打唷」,或是不按醫生指示,自己發展出一套吃藥的邏輯…等等
至少在設計這個圈子,是這樣的。
「目濡耳染,不學以能」,出自唐代韓愈的《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》,意即耳朵經常聽到,眼睛經常看到,不知不覺地受到影響。清楚說明了環境對人的影響,人們對於審美的觀念,很大一部分來自於「習慣」,醜醜的東西看久了,也覺得可愛,芭樂的歌聽久了,倒也朗朗上口。因此早年台灣設計意識還沒發展的時候,A 先生這樣的人一路辛苦過來,他看的、聽的、接觸的都是這樣的東西,所以等到他有能力的今天,他要製作東西時理所當然選擇了他喜歡的樣式與風格,並開始「指導」設計師該如何做,但是他忘記了,在台灣拼經濟起飛,全民拼經濟的三、四十年間,整個世界對於設計的發展與進步,已經有理論、有邏輯、有系統的成為一門學問。
這是個被忽略但是嚴肅的議題,今天身為一個業主,當你以外行人的角度干預設計師的設計時,你可曾想過,這樣的產品/文宣一旦製作,它將出現在大街上、商店裡、電視中,以及數以千萬計的年輕學子身旁。10~20 歲的年紀,是人的一生中學習各種知識學習力最強的時候,在這段時間裡如果年輕人們耳濡目染接觸到的,都是充滿設計感的事物,在潛移默化中這是整個世代的快速進步,這比老師在課堂上教設計基礎概論還有效,就像被丟在英語系國家,英文一定進步一樣。
選舉
圖片來源:網路圖片整理
可以隨意 google 看看日本、美國等設計大國的競選文宣海報,再看看我們台灣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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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政治類或公家機關類不會是特例,一樣可以比較一下差異性,如果繼續讓這些開玩笑般的文宣出現在你我周遭,不斷的將年輕的學子洗腦,等他們十年定型後,又將成為台灣下一波設計進步的阻力。

很慶幸有兩個方式可以大幅改變這些弊病:
第一個 肯花設計費
在這個整天倡導文創、創意、美學、設計口號的同時,報價單上面有「設計費」這項明細會被會計室以不能核銷為名打回的落漆政府領導下,老板們要自立自強,目前相當大一部分的人,還沒有支付「設計費」的概念,或是知道設計費,但是願意支付「額度」有限,不要懷疑,在這樣商業高度發展,設計朗朗上口的台灣,多的是請你幫忙設計海報,以為只要付印刷費的人。所以業主們要有打開自己的格局與遠見的視野,需了解到「設計費」是在材料、印刷、製作…等實體支出外的一筆費用,從大設計公司到獨立設計師,有不同的服務與價位可以供選擇,雖不敢保證價高就一定符合需求,如何磨合,這就要靠雙方的判斷了。
或許在覺得設計費有點貴時,老闆就需要在總預算的掌控下,如製造、宣傳、行銷、人事種種環節中去調整或評估成本,就像要吃牛排,覺得王品太貴了,可以退而求其次吃西提,再不行可以吃普通西餐廳,在不行可以吃夜市,選擇符合成本與需求最高效益的選擇。
同時也要認清自己花費的支出與相對要求的比例原則,不要拿著從網路上不知道哪裡搜尋來的大師級作品當範例,去要求印刷廠的小美工,你知不知道人家的海報從企劃團隊、攝影團隊、設計編輯到完成,總共的花費可能就要好幾萬,當然漂亮,今天印刷廠只收你個五百一千的完稿費,不然你想怎樣。
(設計費乃業主與設計師雙方協議的價位,可高可低,但如果低於行情價或低於設計師所花費成本,設計師仍然接案,那就是設計師的問題了,自毀行情/前程。)
第二個 相信專業
既然知道生病要看醫生,為什麼又不聽話按時吃藥多休息;既然知道要請設計師來做,為什麼又不肯相信他的專業呢?
應該做的是增加更多的溝通,更加讓設計師了解你的公司、你的產品、你的想法與意願,並且拉長設計的時限,接下來就讓設計師去發揮,風格喜好可以因人而異,但是類似「這個字該大一點」,「那個紅色放左邊」…等等技術性的事就不是你該關心的了。

或許,講到這有人會說:「阿都你們設計師再講,講的設計好像很重要,創意最高,難道業主們花錢都不能插嘴嗎?」(敲桌)


所以在這邊要先釐清幾點概念
1、業主跟設計師絕對不是對立的角色,而是應該必須互相認識了解,才能合作的關係,所以業主當然能表達意見,也必須要,但是要溝通與取捨,而不是全接受。
ps. 整天數落業主外行的設計師是不會有進步的,或許該去思考如何改變現況,而不是自怨自哀懷才不遇,你認真,業主也會當真,你隨波逐流,業主當然把你當美工使喚,怨誰 ?
2、身為設計師絕不要把「設計」、「創意」等無限擴大,相反的它反而是整個商業行為中的微枝末節 ( 產品或建築等所談的設計又牽扯到功能性與安全性,另論 ),就如同一個人有了良好的品德和待人處世的態度與內涵,最後穿上一件漂亮的衣裳,好上加好,設計就是在整個在整個商業流程的最後作加分的效果的 ( 當然如果從整體品牌精神概念經營規劃談起又是更廣泛 ),而所謂「創意」當然重要,但是用對地方、時機、族群才叫創意。而且未必要什麼驚人創意,設計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過程,如果有簡單而實用的解決方案,也不失為一種好方法。
另外「比起創意,能讓客戶買單更重要」這樣的錯誤觀念,是造成進步緩慢的主因也是現況的寫照,當然設計師和業主各要負 1/2 責任,業主過度的干預設計,而設計師只要賺錢,業主要什麼給什麼,以至於品質無法控管,這是當前的普遍問題。
設計師有求必應這樣的行為,某種程度上其實是對業主的不尊重,業主今天花大錢,要尋求的是某種專業,而不是代工,所以在某些時候要謹守底線或適度給予建言,尊重自己也尊重業主 ( 當然這界線相當難以拿捏,需要慢慢體驗!)
所以在此希望建立一個相當重要的觀念,「讓客戶買單的設計是成功的生意,但不一定是成功的設計」,業主與設計兩方都要謹慎思考,一個設計案的完成,留下的是什麼樣的定位 ( 好或壞 ),而這甚至可能會影響十年的的整體水平。很明確的一個例子:中影文化城翻修設計,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,這個案例中,業主買單了,案子也施工完成了,但是不是成功的設計、好設計,能夠留給學子們什麼典範?大家可以自行評斷。

總之,設計師也有自己的社會責任,所以希望業主們、設計師們能夠一起努力,以更多溝通來了解彼此,設計師不要有藝術家臭脾氣,業主不要以為付錢的是老大,身為老闆、業主要小心謹慎的看待從自己手邊發出去的東西,或許你影響的,是下一個十年台灣設計的進步動力。
所以從今天起
相信設計師的專業,也是一種社會責任。

文 / 王吉米


文章來源: FLiPER   http://flipermag.com/2013/08/08/lives-life-jimmy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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